备忘录明确,双方将共同探讨解决行政执法与司法案件中的重大疑难和前沿问题,通过召开联席会议、联合调研等形式共商共议,促进行政执法标准与司法裁判标准相协调,共同健全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
4月23日,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与天津新港海关签署《加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工作备忘录》,进一步加强进出口环节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更好服务保障企业跨境贸易发展需求。
天津港是京津冀“海上门户”,港区进出口贸易发展繁荣,大量附着高价值知识产权的商品跨境流转。伴随而来的是,新类型、疑难复杂知识产权案件不断出现,对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理念、机制都提出了新的要求。此次滨海新区人民法院与天津新港海关签署《加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工作备忘录》,旨在进一步完善进出口贸易环节相关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机制,加强司法机关与海关的知识产权协同保护,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
备忘录内容涵盖协调裁判理念、畅通证据调取渠道、完善海关保护与司法保全程序流转衔接、数据信息共享等多个方面的具体措施。备忘录明确,双方将共同探讨解决行政执法与司法案件中的重大疑难和前沿问题,通过召开联席会议、联合调研等形式共商共议,促进行政执法标准与司法裁判标准相协调,共同健全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此外,区人民法院与天津海关还将进一步优化证据调取机制,共同解决知识产权侵权诉讼案件中的权利人“举证难”问题,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共同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法官白海戎介绍说:“我们与新港海关将以案件为切入点,重点对一些二手商品出口或定牌加工等疑难复杂领域的知识产权问题加强提前研判,通过完善司法服务保障布局,更好地保护创新主体的知识产权。”
天津新港海关综合业务一处的李晓莉表示,此次备忘录的签署对于促进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形成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我们将与区人民法院积极做好沟通,一是进一步加大人才互动交流力度,为对方提供优质资源,促进人才共建;二是加强案例互动交流,海关是以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为主,法院是‘三审合一’,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法院的沟通,促进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
据介绍,此次备忘录的签署将进一步加强区人民法院与天津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良性互动,双方将以此次签约为开端,精准贴合新质生产力发展需求,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不断创新方式方法,推出更多务实举措,为营造口岸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保障。
记者 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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