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天津自贸试验区大宗商品交易场所高质量发展措施发布

时报讯(记者 张广艳)记者从天津自贸试验区获悉,近日,天津自贸试验区联手市商务局、市地方金融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等部门发布《关于促进天津自贸试验区大宗商品交易场所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进一步推动大宗商品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打造期货现货结合、场内场外协同、境内境外连通、线上线下一体的大宗商品市场体系,促进全产业链开放创新及高质量发展。

此次出台的《若干措施》是全国范围内首个专门针对大宗商品交易场所及相关产业链的“集成式”创新政策,标志着天津在落实国家战略、构建现代化大宗商品市场体系方面迈出关键一步。

据了解,建设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已成为国家层面的重要部署。国务院明确支持天津建设国际油气交易中心,行业正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天津自贸试验区凭借制度创新优势,已成功盘活天津国际油气交易中心、天津国际电子商品交易有限公司等平台。其中,天津国际油气交易中心自2023年底试运行以来,交易规模已突破300亿元,成为京津冀地区最大的LNG资源交易中心。其创新的“产能预售、订单交易”模式获得商务部推广,初步形成有影响力的“中国LNG现货价格指数”。

在此基础上,《若干措施》通过系统整合资源,进一步巩固先发优势,赋能交易场所提质扩容。具体而言,《若干措施》包括完善大宗商品现货交易市场体系、支持大宗商品交易场所业务创新及开放发展、支持大宗商品期现市场联动发展、支持导入供应链金融服务、支持依托交易平台打造产业生态等六个方面共12条具体措施。

其中,在支持大宗商品交易场所业务创新及开放发展方面,《若干措施》明确,支持符合条件的交易场所开展符合实体经济发展需要的产能预售、订单交易等交易模式创新;鼓励交易场所充分运用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技术,提升交易场所的供需匹配效率和资源配置能力。

值得一提的是,《若干措施》提出,支持大宗商品期现市场联动发展;支持大宗商品交易场所在商品期货交易所设置相关品种报价专区,探索推动指定交收库合作及仓单互认,为仓单跨市场交易、流通提供支持;鼓励大宗商品交易场所立足服务实体经济,支持期货公司及风险管理子公司与商品期货交易所及相关机构合作开发风险管理工具,为交易商提供基差点价、保价服务、套期保值等期现联动服务,服务实体企业风险防控需求。

据悉,出台《若干措施》不仅是天津自贸试验区深化改革的主动作为,更是服务国家产业链供应链安全、促进资源高效配置的重要抓手。通过打出这一系列“政策组合拳”,预计将快速吸引大宗商品产业链上的各类企业在天津聚集,促进贸易、物流、金融等资源高效融合,未来2—3年内培育出1—2个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大宗商品交易平台,显著增强天津对区域经济的辐射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