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九次会议

王洪茹主持并讲话

时报讯(记者 路熙娜)1225日,区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九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洪茹主持会议并讲话。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宫丽艳、窦广春、蒋凤刚、赵金生、张金友出席。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陈华荣,区人民法院院长李雪春,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云琦,区监察委员会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和区委四届十次全会精神。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天津市滨海新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25年区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滨海新区202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关于探索推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决定》的决定。

会议听取了区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20项民心工程项目完成情况的报告,并对滨海新区2025年民心工程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个别代表辞去天津市滨海新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关于补选滨海新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区四届人大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关于滨海新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出缺情况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举行了庄严的宪法宣誓仪式。

王洪茹在讲话中指出,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区委四届十次全会精神,切实把思想认识行动统一到市委、区委的部署要求上来。要更加坚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精准对标新区“十五五”开局之年的经济社会发展任务,认真思考谋划明年工作。要更加坚定严格依法履职,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推动国家法律法规和新修订的《天津滨海新区条例》在新区的有效实施。要更加坚定站稳人民立场,不断深化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新区实践。要更加坚定加强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和人大代表能力建设,为新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作出人大贡献。

会议还听取了区人民政府关于研究处理《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和相关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各室委、各街镇人大负责同志,部分市、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