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任命李清为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任命刘春波为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任命张剑为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免去王宝强的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
任命孙宏波为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任命张健为天津市审计局局长。

任命郝树龙为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免去其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任命李秀杰为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免去李秀杰的天津海事法院院长职务。
任命钱海玲为天津海事法院院长。

任命翟红为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免去其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程庆颐为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王庆娟为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陈长东、方红、安文杰为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张俊者为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钱海玲的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孔娟的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刘志勇、梁宁为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乔大元、郭锐、徐士刚为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张健的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张法祥的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