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扩大就业容量和提升就业质量相结合

稿源:求是网   编辑:刘阳   2024-07-10 19:17

作者:是说新语

扩大就业容量就是让更多的劳动者有工作,提升就业质量就是让劳动者就业稳定、有好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积极采取措施创造大量就业岗位的同时,提质扩容并举,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加快发展教育事业,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增强人力资源市场匹配效率,完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社会保障网,有效提升了劳动者就业质量。  


我国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从2012年的9.9年增至2023年的11.05年,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4年。技能劳动者超过2亿人,其中高技能人才超过6000万人。2023年全员劳动生产率16.2万元/人,比2012年增长1倍多,更多劳动者不断向高生产率部门转移。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稳定在50%以上,实现了劳动报酬提高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基本同步。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从2012年的46769元增加到2023年的120698元,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从28752元增加到68340元。基本养老保险覆盖10.7亿人,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超过13亿人。

也要看到,我国16—59岁劳动年龄人口8.6亿人,预计到2035年仍将接近8亿人,是欧洲人口的总和,在拥有规模巨大人力资源优势的同时,始终面临就业总量压力。结构性就业矛盾仍然突出,技能劳动者仅占就业人员总数的27%,人力资源供需匹配度仍然较低。同时,提升就业质量已成为广大劳动者的迫切愿望。

新时代新征程,我们要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着力稳定和提高劳动参与率,加快塑造现代化人力资源,统筹抓好教育、培训和就业,完善供需对接机制,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正确就业观,使劳动者不仅有活干,而且工作稳定、收入合理、保障可靠、职业安全,推动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形成各尽所能、各得其所的良好局面。


详见:中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党组文章《坚持和发展新时代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宝贵经验》


(策划:侯亚景 审核:吴强 监制:王兆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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