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源:天津日报 编辑:刘洁珊 2019-08-01 11:12
(2019年7月31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史宝龙为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金小慧为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张法祥为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免去其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陆力强的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