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查收!疫情防控期间户政业务办理指南来了

稿源:津滨网   编辑:刘阳   2020-02-06 17:12

津滨网讯(记者 杜红梅)2月6日,记者从新区公安局获悉,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天津市公安局对居住证等户政相关业务办理时限、各类业务窗口及执法执勤单位工作方式等进行了调整,全力落实各项便民措施,推出预约办、延期办、网上办、可代办等服务。新区融媒体中心记者梳理了一份疫情防控期间户政相关业务办理指南,请您查收。

预约办 减少人群聚集

目前各级户口、身份证、居住证业务受理窗口办公时间已调整为每日10点至16点。办理相关业务的群众可通过电话形式向相应业务窗口单位提出预约申请,业务受理单位将在与群众沟通后统一进行时间调度,减少群众在办事窗口的停留时间。

延期办 降低感染几率

目前本市及外省市公安机关在疫情期间发放的《户口迁移证》及《准予迁入证明》均可延期使用,本市范围内上述证件有效期全部延长至疫情解除后40天。天津市居住证有效期限截止日期为2020年1月1日以后的,无论持证人能否及时返津,系统后台将自动延长居住证有效期限至疫情解除后2个月。境内来津人员如需办理居住登记或申领居住证,可以下载手机APP“天津公安”或登录“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选择“居住证业务办理”,在线网上办理相关业务。如需咨询居住证相关事宜,可登录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或者电话咨询。

网上办 降低“人传人”隐患

流动人口居住证登记、居住证申领、户口登记项目变更、非特殊情形的出生登记和死亡注销等户籍业务,可以通过“天津公安”APP网上提交申请,公安机关预审核通过后群众可以通过EMS邮政速递形式申报办理;丢失居民身份证的群众可以就近到任意公安派出所或本市“政务服务智能终端”打印临时身份证明;本市户籍居民非首次在津申领居民身份证的,均可到派出所身份证自助受理设备自行申请办理。

可代办 规避旅途风险

疫情持续期间,全市各级户籍业务窗口将放宽代办类业务门槛,免除提交原有规定的“业务办理委托书”材料,民警通过代办人与当事人进行视频确认后,凭代办人居民身份证及业务所需材料可直接办理相关业务。

温馨提示:配合管理,遵守公共秩序

为避免交叉感染,各户籍窗口均为排队等候人员设置了“缓冲区”用于开展体温检测和防疫宣传。请配合现场人员统一安排,遵守公共场所秩序。(附全市公安受理单位查询二维码和新区身份证受理点咨询电话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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