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有序推动“六小”社区便民商业网点复工营业

稿源:津滨网   编辑:刘洁珊   2020-03-17 16:57

2月7日,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委印发了《关于加强我市小超市、小菜市场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2月14日,市商务局又印发了《关于推广小餐馆、小便利店、小食品店窗口售卖和网上售卖的通知》,对加强社区便民商业网点防疫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较好地规范了防疫期间部分社区商业网点的营业行为。随着疫情的变化和群众生活需求的增加,有序引导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小餐馆、小便利店、小食品店、小菜店、小洗衣店、小理发店等六类社区便民商业网点复工营业,已成为当前工作的现实需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各开发区、各街镇对辖区内的“六小”社区便民商业网点情况要进行调查摸底,建立台账。对于春节期间未停业或已经开业的网点,要督促和指导经营者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对于尚未营业的商业网点,要支持其在完善防疫措施的前提下复工营业。

二、 各开发区、各街镇要加强对拟复工营业商业网点的从业人员管理,商业网点从业人员中有返津来津人员的,相关人员居家隔离必须达到14天以上,完成隔离且由所居住社区居委会出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单个社区便民商业网点的上岗从业人员不超过5人。

三、 各社区便民商业网点要按照滨海新区社区便民商业网点新冠肺炎防疫规范要求,做好复工营业前的防疫准备工作,确保经营场所、设施设备、营业环境、工作人员等方面的防疫措施达到规范要求,保障营业安全。

四、 小餐馆要严格执行“一人一桌”用餐,允许有条件的小餐馆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在店外摆摊经营;鼓励小餐馆、小便利店、小食品店、小菜店实行窗口售卖和网上售卖,减少人员进店消费;小理发店要实行预约服务,有序引导顾客进店消费,避免因排队等待产生的人员聚集。

五、 区商务和投促局要会同区卫健委、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制定专门针对社区便民商业网点的防疫规范。各开发区、各街镇要通过属地网格员做好便民商业网点防疫规范执行情况的检查,确保防疫工作落实到位。

六、 区市场监管局要做好社区便民商业网点的食品安全检查和价格监督;区卫健委要做好相关商业网点从业人员健康证管理工作,确保规范经营。  

社区便民商业网点新冠肺炎防疫规范 

(一)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卫生消毒制度。加强卫生扫保,及时清理垃圾,不留卫生死角。每天至少两次对经营场所实施全方位消毒,对门帘、把手等顾客经常触摸的重点部位,要做到每两小时消毒擦拭一次。加强通风换气,保持场内空气新鲜、无异味。

(二)做好病媒生物防制与消杀工作,规范设置防制设施,有效防控病媒传染病。

(三)增强防控意识,对入场从业人员和消费者进行体温检测,对体温高于37.3度的人员拒绝进入。进入场内的从业人员和消费者一律佩戴口罩,对未佩戴口罩的人员拒绝进入。做好场内人流疏导,避免场内人员聚集。

(四)做好员工信息登记,按照属地开发区、街镇要求,做好近期外地返津员工信息排查报送工作,督促员工按要求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五)在经营场所出入口和醒目位置张贴疫情防控宣传标语,并利用电子显示屏、广播,广泛宣传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引导员工和顾客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的良好卫生习惯,营造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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