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源:津滨网 编辑:王景磊 2020-05-04 21:51
津滨网讯(记者 杜红梅 报道 贾成龙 摄影)自去年5月1日《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至今已一年多。一年多来,在本市首部文明法规规范约束下,身边的文明蝶变让百姓受益。外出遛狗拴牵引绳、狗狗大便随手拾起来……大家不禁感叹:身边的文明养犬人是越来越多了。

“五一”假期期间,记者在泰丰公园走访时看到,很多市民携带爱犬一起出行。而和往年不同的是,养犬人士不再任由犬只在公园草地乱跑乱窜,而是紧紧拉着牵引绳不放手,始终让犬只在自己身边区域活动。“你看,《条例》施行后,外出遛狗都拴上绳了,便道上的狗便也不见了,最主要的是大家外出遛弯都安全了。左右邻居再也不用因为养狗的问题在业主群里唇枪舌战,邻里关系也融洽了。”2日家住杭州道街的王女士一家也选择了到泰丰公园放风筝,提到身边养犬的问题,王女士连声感叹“感觉身边养犬发生较大转变”,随着有关部门重拳整治,身边外出遛狗拴绳的多了,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的很少见了。

“疫情防控期间,不能携带宠物进入河滨公园,我就在路边便道遛遛狗。在小路上与小孩老人偶遇时,我也会主动地将它抱在怀里。我明白,不养狗的人,有些是存在害怕心理的,把狗狗抱起来就不会给别人添麻烦了。”家住新村街的任小姐也是一位文明养犬倡导者和践行者,自从《条例》施行后,她就自购了多条牵引绳,每天携带爱犬外出遛弯、跑步时,都会拴好牵引绳,并随身携带卫生纸和塑料袋,以便及时清理狗便。她告诉记者,自从去年《条例》施行以来,无论是在小区还是在户外,她和身边养犬的朋友外出遛犬都会自觉拴上牵引绳,而且大家也都自觉清理犬便,这已经渐渐成为了一种习惯。

《条例》第二十二条和第七十一条中规定,饲养犬只应该遵守相关法律规定,文明养犬:携犬出户时由成年人用束犬链牵领,主动避让他人;及时清理犬只在公共区域排泄的粪便;管理好所养犬只,防止干扰他人生活。在建成区内饲养烈性犬的,由公安机关没收犬只,并处五千元罚款;携犬出户未使用束犬链牵领或者未采取其他安全措施的,由公安机关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犬只;未及时清理犬只在公共区域排泄的粪便的,由城市管理部门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如今,不文明养犬问题依然是城市管理中的一项重点工作,滨海新区公安局从去年开始不断加大对文明养犬的宣传引导、流浪犬的收缴救助和不文明养犬的处罚力度,对违规饲养大型犬等不文明养犬行为开展集中整治,不少居民对《条例》的落实情况表示满意。
据了解,继2019年5月11日于家堡派出所开出新区首张不文明养犬罚单后,至今新区公安局针对违规饲养烈性犬、外出遛犬不拴绳等涉犬案件处罚百余起,收缴救助流浪犬千余条。同时,各街镇综合执法部门也针对不及时清理宠物粪便等不文明行为采取了宣传和治理行动。
“城市养犬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作,需要部门监管、养犬人自律、基层组织参与、全社会公众监督等多方面相结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综合治理。今年,我们将继续联合街道等有关部门加强养犬管理,也希望养犬人士积极配合,一定要及时办理相关证件,接种疫苗,外出拴绳,及时清理宠物粪便,争做文明养犬人。”新区公安局养犬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新区公安局在巩固去年治理成效的基础上,将继续加大宣传教育和违规行为的查处,让文明养犬成为新区人自觉践行的文明新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