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源:津滨网 编辑:严玉霞 2020-09-15 19:51
津滨网讯(记者 尹娜)9月15日,市人社局发布了《市人社局市教委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范围和标准,补贴发放工作从2020年9月15日开始,到10月31日结束。
《通知》指出,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范围和标准为:本市普通高校(含民办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毕业学年全日制在校学生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贫困残疾人家庭学生、残疾学生、在校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特困学生,均可向所在院校申请求职创业补贴。求职创业补贴标准为每人3000元,每人限领一次。符合多项条件的毕业学年学生,只能按其中一种条件申请,不得重复申领。
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从2020年9月15日开始,到10月31日结束。申请受理阶段为9月15日至10月中旬,符合条件的2021届毕业生应向所在院校提出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各院校结合实际组织申请受理工作。在审核公示阶段。本市各院校要及时对学生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将申请补贴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要在10月20日前将符合条件的,报送中国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经审核无误后,市人社局将补贴资金于10月底前拨付到学生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市人社局要求,各院校要将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作为落实稳就业、强化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的重要措施,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门部门和责任人员,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确保补贴申请受理、审核公示等工作有序开展,切实把求职创业补贴政策落实到位。要切实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拓宽宣传渠道。各院校、各单位要以发放求职创业补贴为契机,全面摸清本市2021届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意愿,有针对性地对接职业介绍、就业见习、创业支持、技能培训等各类就业帮扶政策,提供不断线的就业服务,帮助其顺利就业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