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女性在婚姻中的法律权益 | 撑起法治保护伞 让“她”的权利更有力

稿源:津滨网   编辑:高志翔   2021-03-08 22:23

 

津滨网讯(记者 刘梦泽 报道 刘昭鹏 摄像)随着《民法典》的颁布施行,女性权益保护问题越发被社会所关注。日前,针对女性在婚姻生活中遇到的相关法律问题,律师结合自身司法实践经验进行了介绍。

2021年是《民法典》施行之年,一些关乎女性权益的相关条款也随之变化。天津张盈(滨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茜结合案件中普遍遇到的问题,针对部分条款进行了介绍:“司法实践中,出现过很多‘离婚难’的情况:一方两次甚至三次起诉离婚,但是法院出于维护家庭和谐、社会稳定等原因,多次判决不准离婚。此次《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在《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基础上增加了一款规定,即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起诉离婚的,应当准予离婚。为解决‘离婚难’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张茜律师提醒道,女性如果遇到上述情况,应注意收集分居满一年的证据,例如房屋租赁合同、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与对方的微信聊天记录和录音等。

张茜律师还介绍,《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的规定,肯定了全职太太的地位。“《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尽了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要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女性在婚姻中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关键在于提高法律意识,学习法律知识,及时了解维权渠道、掌握维权方法。姜莹莹律师介绍道:“许多女性在生孩子之后待在家里,对外界的一些事物不了解,应该多学习一些法律知识,比方说新颁布的《民法典》,以及《妇女权益保护法》《反家庭暴力法》,这些都要有一个知识的积累;从收集证据的角度,比如在遭遇家庭暴力的时候,要保留好出警记录、诊断证明,以及相关组织出具的事件调解记录、邻居的证人证言等,这些都是很重要的证据。”姜莹莹律师还强调,除了个人法律意识、证据意识的提高,学会合理寻求帮助对女性维权也十分重要。“女性在维权时,还可以找到组织来解决问题,可以向自己单位、所在的社区、法院,还有公安部门求助。如果妇女在带孩子的过程中,没有收入来源,在发生诉讼时可以申请法律援助。还有一个人身安全保护令,很多女同志都不是很了解,在遭遇家庭暴力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居住地法院,或者是家庭暴力发生地的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进行认定,并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执行的时候公安机关会进行协助,这也是保护自己的很好的一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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