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源:津滨网 编辑:高志翔 2021-09-02 21:33
近期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政策一经公开,吸引了许多家长的关注。9月2日下午滨海新区“双减”工作专班召开“双减”政策解读答疑发布会,现场对校外培训机构提出的机构审批问题进行集中答疑,条条都是“干货”,快拿出笔记本划重点!
问
1. 什么是学科类培训,什么是非学科类培训?
答
学科类
根据国家义务教育阶段课程设置的规定,在开展校外培训时,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按照学科类进行管理。对涉及以上学科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学习内容进行的校外培训,均列入学科类进行管理。
非学科类
在开展校外培训时,体育(或体育与健康)、艺术(或音乐、美术)学科,以及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教育、劳动与技术教育)等按照非学科类进行管理。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也提出:对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各地要区分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类别,明确相应主管部门,分类制定标准、严格审批。
如果培训实质上是对这9类学科其中的学科相关内容进行专门学习,强调的是学科知识导向,是为升学考试来服务的,片面强化相关学科听、说、读、写、算方面的技能培训,那么就应当按照学科类管理。
作文、阅读、国学、新概念、英语舞台剧、英语绘本属于片面强化相关学科听、说、读、写、算方面的技能培训,因此属于学科类;街舞、戏剧表演、演讲口才属于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乐高、编程、电脑软件属于科技类非学科类;高职升本、研究生考研培训、成人英语等培训对象是高中阶段以上的人群,不在此次针对中小学生及3-6岁学龄前儿童培训的“双减”范围之内。
对于其他一时难以判断的,新区教体局会按照教育部的要求组织相关专家综合研判。
问
2. 营利性培训机构与非营利性培训机构有什么区别?
答
培训机构审批“先证后照”
培训机构审批“先证后照”,不管是营利性还是非营利性机构都需要取得办学许可证。营利性机构都叫某某培训学校有限公司,非营利性机构则不带有限公司字样。
二者实质上的区别
营利性培训机构在取得办学许可证之后,办理营业执照登记,为有限公司(必须具备企业法人资质)。民办的非营利性培训机构在取得办学许可证之后,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是一种公益性社会服务机构,其开办资金为捐赠,不得分红,机构终止注销时的剩余财产必须用于公益目的,不得分配。
注意
民政部门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行业主管部门只能是一个;非营利性培训机构不得开办分支机构。
问
3. 民办非企业单位(非营利性培训机构)的开办资金有什么要求?
答
1. 开办资金必须达到本行(事)业所规定的最低限额。
2. 天津市培训机构类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办资金最低标准为50万元,需实缴。
3. 出资人需签署捐资承诺书,承诺不保留对所捐资金及其孳息的所有权,且捐赠后不得提取、抽回,不要求回报。
4. 开办资金将成为该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独立法人财产,由民办非企业单位独立支配,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
问
4. 滨海新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部门与管理部门有哪些?
答
1.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部门为区行政审批局。由区民政局与行业主管部门实施双重管理。
2. 民办非企业单位性质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行业主管部门为区教体局。
3. 各开发区审批部门、民政部门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分别承担登记与管理职能。
问
5.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收费、财务等管理上有什么要求?
答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收费标准按照政府指导价执行。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满一年以后,需参加区民政局的年度检查,其年末净资产数额不得低于开办资金的数额。连续两年未参加年度检查的,管理部门将对其进行行政处罚,撤销其民非法人登记,其法定代表人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在“信用中国”网站上公示。
民办非企业单位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财务管理规定,办学收益只能用于改善办学环境、提升办学条件等公益目的,不得向出资人、举办人及成员分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开支控制在规定的比例内,不得变相分配、恶意隐匿侵占单位的财产。
民办非企业单位终止时,不得向出资人、举办人及成员分配剩余财产。剩余财产应当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或者理事会的决议用于公益目的;无法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或者理事会决议处理的,由主管机关主持捐赠给宗旨相同或者相近的法人机构,并向社会公告。
问
6. 能否同时开设学科类培训与非学科类培训?
答
1. 对于非营利性培训机构,由于新区学科类、体育类培训机构的行业主管部门为区教体局;文化艺术类培训机构的行业主管部门为区文旅局;科技类培训机构的行业主管部门为区科技局,培训机构只能选择一个行业主管部门,不可兼跨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各开发区参照执行。
2. 对于现有营利性培训机构,如果想继续保持营利性属性的,可以剥离掉学科类培训,保留其他非学科类培训。
问
7. 能否增加办学内容?
答
按照两办“双减”意见,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培训机构和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所以现有的机构想增设学科类培训和面向学龄前儿童的培训内容是不可以的。
现有的学科类培训机构需要重新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登记后的主管部门只能是区教体局,所以不能再增加文化艺术类(主管部门为区文旅局)、科技类(主管部门为区科技局)的培训内容。同理,已登记为非营利性的文化艺术类的培训机构,也不可以再增设科技类、体育类的培训。
问
8. 什么时候可以办理新设立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有什么标准?学科类培训机构能否变更为非学科类机构?
答
由于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要由相应市级主管单位制定设置标准(市体育局、市文旅局、市科技局),标准出台后会及时在培训机构群里发出通知,届时符合要求与条件的可以在区政务服务大厅办理办学许可与法人登记。各开发区参照执行。
问
9. 何时开始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重新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的办理?
答
▲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的学科类培训机构均需要重新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现在就可以办理。
▲相关机构须经教育部门认定该机构符合资金监管、疫情防控、行为规范、办学标准等相关要求,到区政府服务中心同步办理办学许可证的换发与民非法人登记,之后再办理营业执照的注销等其他手续。
▲各开发区所辖机构需经辖区内业务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前往各开发区审批部门办理后续手续。
如上级部门有新规定,以上级规定为准。
看过小编提炼的“干货”,相信大家对“双减”政策又有了进一步的理解,政策的实施将在未来深刻影响孩子们校内、校外学习生活希望孩子们可以注重方法、高效学习、健康成长。
(记者 岳立杰 美编 刘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