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解读 | 区政务服务办:年底前完成营转非登记 否则禁止招生收费

稿源:津滨网   编辑:严玉霞   2021-09-09 15:39

津滨网讯(记者 岳立杰)9月7日,教育部会同民政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通知,要求“2021年底前完成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的行政审批及法人登记工作”,而且明确指出“培训机构在完成非营利性机构登记前,应暂停招生及收费行为”。 新区政务服务办主任徐斐,结合最新通知要求,为大家做详细解读。

“这次教育部会同民政部、市场监管总局下发的通知,简单地来理解,就是现有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培训机构如果想继续经营,只有转民办非营利性机构这一条路径。现在还不转的,目前只能在规定时间完成已售课程的消课,不允许再招生售课。”徐斐说。

区政务服务办提醒,9月8日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下发通知,明确在申请转非营利机构登记过程中,举办者要签收《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法人申请成立登记事先告知书》、出资人须填写《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法人申请成立登记捐资承诺书》,也就是拟转非营利培训机构要知晓转非后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法人属于捐助法人,具有非营利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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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注意的是,此前已登记的非营利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也要补充签署事先告知书和捐资承诺书,及时修改章程。

具体营利性培训机构转非营利性培训机构的流程、要件、办事指南,可在滨海新区政务帮办平台http://zxbb.zwb.tjbh.gov.cn点击左上方“教育双减一点通”,点击进入文件夹“营转非”下载,材料准备好后可到新区或各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双减”专用窗口一次性提交材料,受理后经1个工作日即可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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