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源:津滨网 编辑:严玉霞 2021-09-15 20:11
津滨网讯(记者 战旗)《天津市金融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日前出台。到2025年,本市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形成更加健康良性的金融生态环境,金融资源集聚水平和合理配置资源能力显著增强,金融服务更加精准有力,金融运行更加安全高效,政策体系更加健全完善,金融开放更具活力,金融改革创新能力走在全国前列,在引领全国金融开放创新、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规划》指出,强化金融服务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建设。加大对智能科技产业、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装备制造、汽车、石油化工、航空航天等重点领域的金融支持力度,为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水平提供优质金融服务。加强海河产业基金、滨海产业发展基金与国内知名投资机构合作,发挥基金杠杆带动效应,多维度聚合金融资源,以资本为纽带引育更多优势产业、优质项目和优秀人才。健全覆盖企业成长全周期的科技风险投资体系,引进更多创业投资、私募股权投资等投资基金,加大对种子期、初创期制造业企业的支持力度,支持引导保险机构为高风险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早期开发特色科技保险产品。推动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制造业企业通过IPO、新三板挂牌、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等方式,以及发行公司债、企业债等直接融资工具,在多层次资本市场实现融资,优化债务结构。
《规划》指出,强化金融服务北方国际航运核心区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港口基础设施建设融资、船舶(飞机)抵押融资等金融产品。探索开展供应链金融创新业务,鼓励银行与保险机构合作,开发针对航运、物流企业的信用保险项下的融资产品。支持融资租赁业务发展,鼓励航运、物流企业利用直租、售后回租、经营性租赁等方式加快先进设备技术升级、盘活存量资产、降低资产负债率、提高企业资金使用效率。支持出口信用保险创新产品与服务模式,利用出口信贷保险、海外融资租赁保险、贸易信用险等产品推动航运金融创新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加强对航运金融的研究与规划,深化与航运企业的合作,提高服务的专业化程度,形成系列化、个性化的金融服务模式,构建为港口、船舶、海洋工程、航运物流提供全产业链的航运金融服务模式。
《规划》指出,强化金融服务改革开放先行区建设。积极推动相关先行先试政策落地,深入推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在若干重点领域率先实现突破。全面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构筑与更高水平开放相适应的监管框架和风险防控体系。完善金融市场体系、产品体系、机构体系、基础设施体系建设,放大集聚效应、规模效应。支持法人金融机构通过境内外资本市场募集资金。
《规划》指出,优化金融服务增强滨城城市综合配套能力。发挥金融在推动基础设施优化中的作用,优化金融资源空间布局,推动金融资源与重点产业链和头部企业深度结合,服务滨城产融结合。通过项目融资、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支持轨道、市政、生态环保等传统基础设施和5G、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支持自贸试验区提升金融创新运营示范能级,推进自贸试验区外汇管理创新和跨境人民币贸易投资便利化试点,支持金融机构通过多样化的产品和模式服务企业。推动金融资源与高端装备制造、智能科技、新材料、新能源重点发展的产业链和核心龙头企业深度结合,形成一批产融结合、产城融合的金融服务创新案例,在滨海新区乃至全市复制推广。
《规划》指出,优化跨境业务推动外循环发展。从粮食等大宗商品、境外承包工程等重点领域以及跨境电子商务等贸易新业态着手,服务天津市行政区域内跨境贸易和投资人民币结算重点企业。以境外经贸合作园区为抓手,扩大东盟等周边国家及“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境外合作中跨境人民币闭环使用。支持企业和金融机构在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框架下扩大从境外借用人民币资金、在境外发行人民币债券的规模。深化FT账户功能应用,扩大自贸试验区创新政策实施效应。实施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等政策,推动构建“企业分类”“银行分级”的信用约束和激励机制,有效提高外汇资金结算效率。以科技赋能外汇金融服务,积极推广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融资,降低银行融资业务风险,提升银行融资业务办理效率。争取开展外债一次性登记试点,争取试点开展银行不良资产和贸易融资资产跨境转让业务。完善跨境资本流动监测,提高金融监管的专业性和有效性,维护金融稳定。整合专业机构的信息、渠道和资源,为企业开展跨境投资提供一站式专业化服务,建立企业与国际资本对接的机制,为企业海外发债、海外并购、跨境融资提供完善的业务渠道。有效利用亚投行在津设立全球首个总部外机构的资源优势,进一步加强本市与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亚投行等机构多领域深层次合作。
《规划》指出,打造国际一流国家租赁创新示范区。一是建设全球飞机租赁中心。积极引入国际航空租赁企业和机构在东疆保税港区开展业务,全力推动飞机进出口、离岸业务开展。推动飞机发动机租赁、专用通航飞机租赁等特色业务在东疆保税港区进一步聚集,建成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全球飞机租赁中心。建立飞机资产交易处置的规范化操作流程,建立东疆飞机资产流转、处置的信息化管理模式,搭建租赁全产业链平台,推动飞机资产境内外流动互通。助推中国大飞机“走出去”,提升中国制造航空器的产业活力和国际竞争力。二是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船舶租赁中心。大力拓展船舶进口保税租赁、国产新型船舶海工出口租赁、船舶海工离岸租赁等业务。加快培育新市场,支持有关平台对千亿海工装备进行整合、租赁和处置,进一步聚集航运要素,辐射产业链上下游及相关产业方。三是打造良好的融资租赁发展环境。努力建设具有国际水准的出口租赁、跨境租赁中心。四是提升融资租赁服务产业功能。进一步拓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节能环保和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融资租赁业务。进一步拓展租赁标的物范围和加强业务创新,积极研究推动“租赁+保险”“租赁+担保”“租赁+投资”等普惠金融服务模式,探索以多元化方式实现增信和分险,发掘和形成一批示范性强、特色突出、适宜度高,贴近企业需求的创新产品。支持融资租赁公司试点开展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资产融资租赁业务,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更好发挥租赁服务实体经济作用。
《规划》指出,加快发展绿色金融。引导金融资源加速向绿色低碳领域聚集。加强低碳领域的产融合作,提高金融支持绿色项目的精准度。积极争取人民银行支持本市纳入全国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积极参与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建设,推进绿色金融规范发展。鼓励金融机构设立绿色金融事业部,加大信贷资源倾斜力度。创新绿色信贷抵质押担保方式,推动生态资产使用权、开发权及其未来收益权成为合格抵质押物,鼓励金融机构结合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与生态产品经营开发过程中形成的资金流,丰富和创新金融产品。引导鼓励金融机构对绿色信贷业务实施差异化定价政策,并给予合理减费让利。引导保险资金投资绿色环境保护项目,支持保险机构创新绿色保险产品和服务。挖掘绿色企业优质资产,发行绿色资产证券化产品,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以绿色信贷资产为基础资产的证券化产品。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以绿色发展为主题的企业债、公司债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支持租赁公司开展绿色资产、大型成套设备等固定资产融资租赁业务,积极开展绿色租赁业务。充分发挥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政策和FT账户优势,支持低碳企业在国际市场开展绿色融资,支持募集人民币资金调回境内使用,鼓励使用人民币作为气候投融资活动的跨境结算货币。支持天津排放权交易所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深化碳排放权交易。鼓励金融机构与天津排放权交易所合作研发推广与碳排放权相关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充分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绿色产业、项目的金融支持,提升金融机构发展绿色金融的内在动力。
《规划》还提出,推动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提升股权投资机构直接融资服务功能,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金融服务能级推动内循环发展,科技赋能推动金融业数字化转型发展,大力发展普惠金融,聚集吸引服务优秀人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