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政银保”合作机制实施方案》出台

稿源:津滨网   编辑:严玉霞   2022-01-06 15:18

津滨网讯(记者 战旗)为充分发挥财政科技资金支持作用,探索适合我市实际的金融支持科技创新方式,引导银行、担保机构等更好地服务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特别是初创期雏鹰企业,市科技局、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天津市“政银保”合作机制实施方案》,方案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暂定为三年。

《实施方案》提出的工作目标为:通过政策实施,力争两年内将雏鹰企业累计融资发展比例由20%提升至30%,并逐步提升至35%以上。

据了解,政银保合作机制主要内容为: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政策指引作用,合力推进企、银、保有效结合。选择一家具备条件的中介服务机构发挥桥梁作用,用好本市科技金融对接服务平台,开展常态化组织对接、协调沟通,切实解决企、银、保信息不对称问题。建立担保机构奖励机制,引导商业银行、担保机构开发“雏鹰贷”“知识产权贷”等适合雏鹰企业特点的创新产品,建立线上申请与审批绿色通道,与线下指导相结合,为雏鹰企业提供便捷高效快速的融资通道和产品。

《实施方案》提及的主要政策为:一是完善雏鹰企业认定信息库并向合作银行和担保机构提供。推动雏鹰企业认定信息与金融机构信息需求相衔接,在雏鹰企业认定系统中增加金融机构信息需求条目。加大雏鹰企业认定系统与市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对接力度,提升信息准确度和权威性。二是加强与银行合作力度。支持和鼓励银行金融机构开发适合雏鹰企业特点的创新金融产品和线上便捷融资通道。对产品对路、服务便捷的银行金融机构,优先批量推荐优质企业资源。三是建立担保机构奖励机制。引导和激励担保机构为雏鹰企业提供贷款担保。对单家担保机构为认定有效期内的单家雏鹰企业年化无形资产质押担保额在200万元(含)以内的部分给予1%的奖励。无形资产包括专利、商标、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应收账款、股权等。在受理申报后新发生的未享受部分可在下年度继续享受。每家担保机构年度奖励不超过500万元。四是建立雏鹰企业融资服务奖励机制。选择一家具有融资担保经验、风投管理经验、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密切联系、对雏鹰企业情况熟悉的中介服务机构,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组合推动雏鹰企业对接各类金融机构,形成风险投资、银行、担保、租赁、保理、知识产权服务等各类金融机构全方位支持雏鹰企业融资发展的氛围。按年度根据绩效对中介服务机构实施奖励。对累计获得贷款的雏鹰企业比例在20%-30%部分,每增加1家给予中介服务机构0.3万元奖励;对超过30%部分,每增加1家给予中介服务机构0.35万元奖励。获得贷款的雏鹰企业累计比例低于25%(但超过20%),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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