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源:津云 编辑:刘阳 2022-02-23 18:21
天津市人社局、天津市税务局23日下发通知,对2022年3月社会保险费核定、申报缴费及待遇申报等业务办理期限进行相应调整:
一、社会保险核定与申报缴费时间安排
核定时间:2月21日至3月8日12时
申报缴费时间:2月21日至3月8日16时
二、社会保险待遇申报截止时间
1、养老保险待遇:城镇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待遇支付业务截止时间2月27日;机关事业离退休人员养老待遇支付业务截止时间2月26日;城乡居民退休人员养老待遇支付业务截止时间3月1日。
2、个人权益业务: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清算业务截止时间3月1日;职业年金虚账记实登记截止时间3月3日。
3、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申报截止时间3月9日。
4、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金、一次性待遇、技能提升补贴申请、支付等业务截止时间3月9日。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截止时间3月7日。
如果相关提示和缴费凭证上的“缴费截止时间”“税款限缴日期”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市民如有问题可致电12333、12366咨询。(津云新闻记者 段玮 天津日报记者 廖晨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