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这些社保业务办理期限有调整

稿源:津云   编辑:刘阳   2022-02-23 18:21

天津市人社局、天津市税务局23日下发通知,对2022年3月社会保险费核定、申报缴费及待遇申报等业务办理期限进行相应调整:

一、社会保险核定与申报缴费时间安排

核定时间:2月21日至3月8日12时

申报缴费时间:2月21日至3月8日16时

二、社会保险待遇申报截止时间

1、养老保险待遇:城镇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待遇支付业务截止时间2月27日;机关事业离退休人员养老待遇支付业务截止时间2月26日;城乡居民退休人员养老待遇支付业务截止时间3月1日。

2、个人权益业务: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清算业务截止时间3月1日;职业年金虚账记实登记截止时间3月3日。

3、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申报截止时间3月9日。

4、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金、一次性待遇、技能提升补贴申请、支付等业务截止时间3月9日。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截止时间3月7日。

如果相关提示和缴费凭证上的“缴费截止时间”“税款限缴日期”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市民如有问题可致电12333、12366咨询。(津云新闻记者 段玮 天津日报记者 廖晨霞)

津滨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服务邮箱:jinbinwang2015@163.com 举报电话:25204288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2120200003 备案序号:津ICP备2021001896号-1津公网安备 12010702000020号

天津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举报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