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源:津云 编辑:高志翔 2022-03-29 17:42
津云新闻讯:《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城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划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2018年,天津市人民政府首次在本市划定777.26平方公里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为持续改善本市空气质量,近期,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以下称“《通告》”),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
所谓“非道路移动机械”,就是装配发动机的移动机械和可运输工业设备,包括工程机械、农业机械、材料装卸机械,机场地勤设备等,比如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叉车等。《通告》所称“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依据本市大气环境质量状况、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以及本市非道路移动机械保有量、平均额定净功率、年均使用时间等因素确定的,在一定区域内禁止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禁用区分为一类禁用区和二类禁用区。一类禁用区包括中心城区全部、环城四区外环线以外部分区域、滨海新区八个片区以及其他区域现状建成区部分区域。二类禁用区包括天津港地区、滨海国际机场地区和重点工业园区及周边区域。
与2018年我市首次发布实施的禁用区相比,《通告》对高排放机械类型、禁用区范围、禁用区管控措施等,作出了更加具体详细地规定。
“首先,将现行禁用区管控的机械,由挖掘机、装载机、挖掘装载机、叉车四类扩大为七类,增加压路机、推土机、平地机。其次,在现行禁用区内使用的四类机械需要达到《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所规定的Ⅲ类限值要求;新划定的禁用区中,一类禁用区挖掘机、装载机、挖掘装载机、压路机、推土机、平地机这六类机械要同时满足国标《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Ⅲ类限值和国三及以上排放阶段两个条件,一类禁用区和二类禁用区对叉车的要求保持不变,即达到《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所规定的Ⅲ类限值要求。第三,明确应急抢险工程不受上述要求限制。”天津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下一步,为积极推动政策落地落实,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将通过组织专题培训、开展技术指导、印发“明白纸”等多种方式,对政策进行广泛宣传和全面解读,推动政策直通基层、直达企业,不断扩大知晓度。尽快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管理平台技术升级,持续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编码登记工作,同时,进一步开发“天津市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查验”微信小程序,方便公众、企业、工地了解非道路移动机械政策、完成机械查验申报、机械进出场登记等事项,实现让“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腿”。此外。在新划定的禁用区正式施行后,市、区两级生态环境部门将联合住建、交通等部门,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抽查抽测行动,对全市建筑工地、物流园区等进行专项执法检查。(津云新闻记者 董立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