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拟出台27项政策措施,全方位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

稿源:津云   编辑:高志翔   2022-08-14 23:52

从市教委获悉,市教育两委研究近日制定了《天津市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若干举措(征求意见稿)》,拟实施多项措施,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

据市教委介绍,该征求意见稿围绕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优化大学生创新创业环境、推动落实大学生创新创业财税扶持政策和金融支持政策等方面提出了27项政策措施,涉及高校教师职称评聘、职务晋升,大学生租房创业房租补贴、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医保参保、税费减免等。

优化大学生创新创业环境方面,市教委等多家职能部门拟实施多项措施:降低大学生创新创业门槛,鼓励孵化机构面向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开放一定比例的免费孵化空间,降低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入驻条件。对大学生租房创业的,按规定给予创业房租补贴,每月最高2500元,最长可享受24个月。落实大学生创业帮扶政策。对毕业2年内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本市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对有求职创业意愿的本市院校毕业学年困难学生,按规定给予每人3000元的求职创业补贴。对在津首次创办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本市全日制高校在校生、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最长3年五项社保补贴和1年岗位补贴。        完善大学生创业社会保障机制方面,本市将支持和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期间,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对创新创业期间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大学生,不受户籍限制。在本市以灵活就业方式创业的,参加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不受户籍限制。毕业后创业的大学生可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以无雇工个体工商户方式创业的,可按照20%的费率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创新创业财税扶持政策方面,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此外,创新创业金融支持方面,本市高校毕业生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拟上浮至50万元;对高校毕业生设立的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最高贷款额度300万元,并按规定享受贴息支持。(记者 雷风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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