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第27号通告:9月3日在全市范围开展核酸检测

稿源:​ 津云   编辑:白璐   2022-09-02 17:45

9月2日,记者从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获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天津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第27号通告。通告全文如下:

“0827”本土疫情发生以来,我市坚持“动态清零”总方针,疫情处置迅速,成效初显。目前,本轮疫情新增感染者呈下降趋势,但疫情波及范围大,我市仍存在一定的社区传播和外溢风险,为进一步排查社会面隐匿传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9月3日(星期六)在全市范围开展核酸检测。现通告如下:

一、 9月3日(星期六)8时起,开展全域核酸检测。凡居住在我市的广大群众,核酸检测结果出来之前要保持相对静止,要按照各区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街道(镇)、社区(村)的组织安排,有序到指定地点进行核酸检测,不落一户、不漏一人。特别是除各区已实行静态管理的街镇外,河西区梅江街、和平区五大道街、津南区双港镇和双新街、南开区体育中心街和华苑街等街镇居民,在核酸检测结果出来之前要保持原地静止。

二、 全市各级机关、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要督促员工及时在居住地或必需的岗位工作地参加核酸检测。各区各行业要强化返岗前查验本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各区防控指挥部要严格落实责任,完善保障措施,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应检尽检”。

三、 对于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48小时内人员,暂不安排参加此次核酸检测,各区提前做好备案统计,妥善安排后续检测。对于疫情防控、核酸采样检测和城市运行保障相关工作人员,各区统筹安排,保障工作出行。

四、 各类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场所码、健康码和本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查验,对于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要及时提醒到就近核酸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各区、各行业部门要加强督促管理。

五、 特别告知

(一)请广大群众积极主动配合各采样点工作人员做好样本采集工作和街镇、社区管理工作,不恐慌、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涉嫌故意逃避核酸检测、未做到静止、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二)请广大群众根据社区(村)、网格员、网格小组长的组织安排,使用天津数字防疫app或携带个人信息登记二维码、身份证、外籍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分时段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

(三)参加采样期间,请广大群众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防止发生交叉感染。注意照顾好老人、孩子、孕妇及行动不便人士等特殊群体。

坚持就是胜利!感谢全市广大群众的理解、配合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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