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滨海新区关于解除部分疫情风险区的通告

稿源:滨海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编辑:刘阳   2022-12-02 14:09

滨海新区广大居民朋友们: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经专家组综合研判,现将滨海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解除部分疫情风险区事宜通告如下:

一、自12月2日13时起,解除生态城红星天铂映园1号楼;经开区长城汽车公寓6号楼;海滨街道南春园平房 60-4至60-8、42-1及60-6北边的厂房高风险区管控。

二、自12月2日14时起,解除生态城雅馨园5号楼高风险区管控。 

三、自12月2日17时起,解除新港街道临开里16号楼; 大港街道兴华里14号楼高风险区管控。 

四、自12月2日18时起,解除胡家园街道宇顺园21号楼;新港街道临开里1号楼、17号楼高风险区管控。

五、自12月2日20时起,解除新港街道临开里10号楼、11号楼高风险区管控。 

六、自12月2日21时起,解除杭州道街道北安里3号楼高风险区管控。 

七、自12月2日22时起,解除新港街道临开里8号楼高风险区管控。 

八、自12月2日23时起,解除塘沽街道紫云园10号楼; 杭州道街道贻信园12号楼(包括底商)高风险区管控。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请广大居民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履行公民法定义务,服从社区工作人员统一安排,全力配合做好风险人员协查管控工作,依法接受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样本采集、检测、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如出现发热、咳嗽、味(嗅)觉减退等症状第一时间向社区报告,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到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严禁瞒报、漏报、迟报,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我区将根据疫情形势及时更新有关管控措施,请广大居民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信息,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滨海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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