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源:津云 编辑:刘阳 2022-12-14 16:57
无证、加价销售
抗原试剂、连花清瘟
天津查处两起案件↓
河西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天津首起无证销售新冠病毒抗原试剂违法案件
日前,河西区市场监管局立案查处了天津市首起无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从事新冠病毒抗原试剂销售违法案件。
12月12日,河西区市场监管局发现了某公司涉嫌无资质销售新冠病毒抗原试剂的违法线索。经过查验进货票据、销售记录截图及证人问询,执法人员查实该公司在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情况下加价出售新冠病毒抗原试剂,案发时已售出9盒,涉嫌构成无资质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行为。执法人员立即责令该公司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其负责人进行告诫,告知当前疫情形势下无资质出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违法危害后果。目前,本案已调查终结,该局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025元、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告知,有力震慑了涉疫医疗器械经营主体,维护了市场秩序稳定。
下一步,河西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大对涉疫物资违法行为查处力度,重点对辖区内对涉疫物资无证经营、哄抬价格、囤积居奇、价格欺诈、捆绑销售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同时,该局再次正告各相关经营者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务必合规经营、诚信守约,自觉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宁河区市场监管局查处“连花清瘟”价格违法案
12月7日,宁河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信息:桥北街春康祥药店销售的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连花清瘟胶囊”存在坐地起价、哄抬物价等问题。宁河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迅速响应,启动案件核查程序,赶赴现场及时固定证据,调取企业进销货账目和后台销售记录等相关证据。

经调查,该药品经营企业先后购进单价分别为15.6元/盒、35.88元/盒的连花清瘟胶囊70盒,分别以18元/盒和40元/盒的销售价格进行销售。检查中发现,12月7日,该药店以40元/盒的销售价格售出进货价为15.6元/盒的连花清瘟胶囊1盒,当事人针对涉疫药品随意涨价,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目前我局已立案调查。
宁河区市场监管局再次提醒各相关经营者,严格履行社会责任,依法合规诚信经营,在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实行明码标价和价格公示制度,严禁哄抬价格,严禁价格欺诈。同时欢迎广大市民参与社会监督,发现违法线索,留好相关证据,及时拨打12345、12315投诉举报电话。对于借疫情防控之机串通涨价、哄抬价格、价格欺诈、囤积居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向社会公开曝光。
津云新闻记者 苑美丽 通讯员 程耀堃
部分内容综合自宁河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