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鲜灯”新规落地 去掉“美颜滤镜”还食物本色

稿源:津滨网   编辑:高志翔   2023-12-03 17:14

津滨网讯(记者 董欣 摄影报道)在农贸市场和菜店里,灯光下色泽鲜亮的生肉制品,离开灯光就恢复了“本来面目”。灯光下五颜六色的水果,在自然光下却看着却没有那么好看。这种能为食物“美颜”的灯具就是“生鲜灯”,它会对消费者选购商品产生一定的影响。

今年12月1日,《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办法》中提出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新规落地之后执行情况如何?近日,记者专门走访了新区多家超市和农贸市场。

记者在走访中发现,一些大型商超内的生鲜区已换上了接近自然光的灯具。农贸市场里多数商户和摊贩正在使用的也是接近自然光的白色灯光,但是也有个别商户还在违规使用“生鲜灯”。在一家水果摊位前,记者看到被红色灯珠照射下的水果显得非常新鲜好看,增强了顾客的购买欲。还有一些菜店使用的是偏黄色的灯光,灯光下的蔬菜显得青翠欲滴。“经过这灯光一照,蔬菜颜色还真是好看。”一位正在选购蔬菜市民喃喃自语道。

在生鲜灯的“滤镜”下,很难分辨食物是否真正新鲜,对消费者选购食品产生了一定的误导。在菜场里记者注意到,一些商户虽然更换了白色灯光,但在灯具上罩上了不同颜色的灯罩,蔬菜区采用绿色的灯罩,肉类、水果区采用红色的灯罩,在一定程度上也能让食品颜色更加鲜亮。记者采访中,有的摊主表示,没有“生鲜灯”的照射,肉的颜色会显得暗淡,担心会影响消费者的购买欲。一些消费者则表示,离开滤镜光源的肉类、水果看上去虽然暗淡不少,但这只是还原了食物的本色而已。换灯以后颜色更加真实,买着更加放心了。

根据12月1日实施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违反“生鲜灯”相关条款的,将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办法》实施之前,新区市场监管部门已部署开展了“生鲜灯”的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前期宣传和监督检查,引导经营者主动更换照明设施。自12月1日新规落地后,新区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巡查力度,对违反“生鲜灯”使用要求的经营者责令整改,对拒不整改的经营户依法给予相应处罚。同时呼吁广大经营者要守法诚信经营,规范合理使用灯具,确保消费者买到安全放心的农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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