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源:津滨网 编辑:高志翔 2024-02-29 22:03
津滨网讯(记者 董欣)明明是用的是普通菜花,店家却故意写成“有机菜花”误导消费者。近日,记者从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了解到,该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8月16日在对天津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监督检查中发现,其点菜屏幕销售的干锅有机菜花,经查验索证索票,该餐饮公司购进的菜花无有机认证标志。
经查,该餐饮公司自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8月16日期间,将经营场所菜单布上的菜品“干锅清梗菜花”更换为“干锅有机菜花”,经核查当事人菜花的进货票据,当事人购进的菜花为普通菜花,不是有机菜花。当事人不能提供关于有机菜花的进货票据、供货商资质、有机认证证明文件等材料。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后,责令该餐饮公司立即将墙上菜单布上的名称更换为“干锅清梗菜花”。
当事人使用普通菜花却在店内菜单布中宣传有机菜花,其行为构成了虚假宣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为普通蔬菜贴上有机的标签,身价就可以大增。这种行为不仅涉及失信,而且还是违法行为,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此,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也提醒广大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要做到诚信守法经营,不得存在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行为,营造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