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源:津滨网 编辑:李若怡 2024-08-13 14:44
津滨网讯(记者 董欣)为进一步落实市市场监管委关于“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部署要求,严厉打击“特供酒”生产经营全链条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规范酒类生产经营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在全区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
日前,执法人员在开展专项检查时发现,辖区内某一生活超市正在出售标称“内供酒”字样的白酒,且未标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贮存条件、生产许可证编号,执法人员当场对上述白酒依法实施扣押行政强制措施,并开展立案调查。经调查,当事人购进上述白酒时,未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及食品合格证明文件,也无法对“内供”作出合理解释。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及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做出没收涉案“内供酒”(净含量475ml)4瓶,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大“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检查力度,广泛搜集违法线索,强化案件查办,督促酒类经营者规范经营行为,有效遏制“特供酒”相关违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