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解码|三问房屋养老金——住房城乡建设部相关司局负责人回应公众关切

稿源:新华社   编辑:马润荞   2024-08-27 18:18

新华社北京8月26日电 题:三问房屋养老金——住房城乡建设部相关司局负责人回应公众关切

新华社记者王优玲

近日,关于房屋养老金的话题冲上热搜,引起社会关注。记者26日就此采访了住房城乡建设部相关司局负责人,解答百姓关心问题。

一问——为何要推行房屋养老金试点?

住房城乡建设部相关司局负责人表示,建立房屋养老金制度,是进入城市更新时期后,努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加强既有房屋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既管基础,又管长远。住房城乡建设部在部分城市开展房屋养老金制度试点,目前各有关城市正在积极探索。

记者了解到,当前,我国城市发展已从大规模增量建设转入存量提质改造和增量结构调整并重的新阶段,进入城市更新的重要时期。从客观规律看,房子和人一样,会“变老”,会“生病”,为了房子的安全,就需要和人一样进行体检,查找问题,消除隐患。

二问——房屋养老金的组成和资金来源是什么?

该负责人说,房屋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和公共账户两部分组成。个人账户就是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按现行规定执行。

该负责人说,公共账户按照“取之于房、用之于房”“不增加个人负担、不减损个人权益”的原则,由政府负责建立,从试点城市看,地方政府可以通过财政补一点、土地出让金归集一些等方式筹集,目的是建立稳定的房屋安全管理资金渠道,不需要居民额外缴费,不会增加个人负担。

三问——房屋养老金用在哪些方面?

该负责人说,房屋养老金个人账户和公共账户资金共同保障房屋全生命周期的安全。个人账户资金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定,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公共账户资金主要用于房屋体检和保险等支出。

津滨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服务邮箱:jinbinwang2015@163.com 举报电话:25204288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2120170004 备案序号:津ICP备2021001896号-1津公网安备 12010702000020号

天津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举报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