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源:津滨网 编辑:马润荞 2025-09-30 09:4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将天津港北疆港区N9泊位码头升级改造工程的环境影响情况进行公示,公众如有意见可通过如下联系方式反馈。
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天津港北疆港区东部,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将本工程N9泊位及部分N8泊位(第十一至第十三结构段)改造为一个20万吨级集装箱泊位,改造岸线长度为480m(改造结构段长度为506.4m)。建成后欧亚码头泊位岸线总长不变,仍为1100m,其中北侧N9泊位长506.4m为20万吨级泊位,南侧可同时停靠1艘10万吨级集装箱船及1艘2万吨级集装箱船。工程施工工期约12个月,预计自2025年12月至2026年11月。
2、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为: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开展前期工作(含资料收集、现场勘察、建设单位进行公众参与调查)→编制报告→报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查→专家评审→报告修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出具审批意见。
3、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单位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国家、地方环保法规的要求,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为指导,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充分利用已有资料,结合工程设计,评价本项目的建设期和营运期对项目所在区域各环境要素产生的影响以及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从方案合理、技术可行的角度提出环境保护措施、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
4、 项目公示期间公众意见受理的通讯方式
为确保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顺畅地将对本项目的意见及时反馈,特公布相关部门意见受理的通讯方式。
建设单位:天津港欧亚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电话:022-25707192
通讯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天津港保税区)天保大道开利大厦1003室
环评单位:天科院环境科技发展(天津)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新港二号路2618号
电子邮箱:tkshbs@126.com
5、 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附近可能受到影响的个人或团体。
(2)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3)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信函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见附件)提交至上述通讯地址或发送至tkshbs@126.com。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