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源:天津广播 编辑:严玉霞 2025-12-09 14:20
新就业形态等群体
的劳动保障问题
是近年来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
天津在这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汇成果 展新图——2025委办局长访谈”
12月9日,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沈超及相关负责人做客由市政府办公厅、市网信办、海河传媒中心共同推出的《公仆走进直播间》特别策划“汇成果 展新图——2025委办局长访谈”,就新就业群体劳动保障问题,回应市民关切。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沈超做客《公仆走进直播间》特别策划“汇成果 展新图——2025委办局长访谈”。
天津今年开展新业态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目前已推动实现将美团、饿了么、滴滴出行等10家平台的外卖员、网约车司机等新业态劳动者纳入保障范围。截至11月底,参保人员达32.88万人。
01
试点范围
市人社局等九部门决定自2025年7月1日起,在本市开展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
此次试点范围为在本市运营的出行行业:曹操出行、滴滴出行,即时配送行业:美团、饿了么、达达、闪送、顺丰同城,同城货运行业:货拉拉、快狗打车、滴滴货运、满帮省省等11家平台企业,以及在上述平台注册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接单、以平台名义提供劳动并获得报酬或收入的新就业形态人员。
02
职业伤害保障费如何缴纳?
职业伤害保障费由平台企业按月申报缴纳,新就业形态人员个人不缴费。
本市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期间,按照国家确定的缴费基准额,出行行业按照每单0.01元执行;即时配送行业按照每单0.07元、0.25元执行;同城货运行业按照每单0.18元执行。试点首年,职业伤害保障费按照行业缴费基准额征收。其中,即时配送按照每单0.07元征收。
03
应当确认职业伤害的情形有哪些?
(一)在执行平台订单任务期间,因履行平台服务内容受到事故伤害、暴力等意外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二)在指定时间前往指定场所接受平台企业常规管理要求,或者在执行平台订单任务返回日常居所的合理路线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三)在执行平台订单任务期间,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四)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五)新就业形态人员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经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在平台就业期间旧伤复发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确认为职业伤害的其他情形。
“执行平台订单任务期间”是指新就业形态人员从事与执行平台订单任务有关的工作,原则上应掌握自接单开始执行之时起,至该接单任务完成之时止。
04
职业伤害保障待遇有哪些?
职业伤害保障待遇包含医疗待遇、伤残待遇和死亡待遇。
待遇标准
职业伤害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职业伤害人员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享受伤残津贴;职业伤害人员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享受生活护理费;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的一级至四级职业伤害伤残人员,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不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由工伤保险基金继续按月发放伤残津贴。待遇标准参照《工伤保险条例》、《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执行,其中涉及本人工资和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以上年度本市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为标准计发。
职业伤害五级至六级伤残待遇标准
职业伤害人员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一次性津贴。一次性津贴以上年度本市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为计发基数,标准分别为五级伤残为30个月、六级伤残为25个月。
职业伤害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
职业伤害人员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待遇标准参照《工伤保险条例》、《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执行,其中涉及本人工资和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以上年度本市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为标准计发。
职业伤害死亡待遇标准
新就业形态人员因职业伤害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职业伤害死亡补助金。符合供养亲属条件的,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标准参照《工伤保险条例》、《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执行,其中涉及本人工资和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以上年度本市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为标准计发。
职业伤害治疗期的期限和待遇标准
职业伤害人员需要暂停平台工作接受职业伤害医疗救治的,由平台企业支付职业伤害治疗期内的生活保障费。生活保障费计发标准为本市城乡居民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可以按职业伤害治疗期的实际天数折算。职业伤害人员在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次月起,不再享受生活保障费,仍需治疗的按规定享受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职业伤害人员在职业伤害治疗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平台企业或平台服务机构负责。
职业伤害治疗期参照《工伤保险条例》和《天津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在职业伤害治疗期内接单的,职业伤害治疗期终止。
新就业形态人员因职业伤害发生的下列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列支:
(一)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三)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四)因职业伤害死亡的,其近亲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职业伤害死亡补助金。
(五)一级至十级伤残人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至四级伤残人员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六)五级、六级伤残人员的一次性津贴。
此外,针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维权难、多头跑等痛点,我们积极联合市司法行政、高级人民法院、总工会、工商联、企联等部门建立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工作机制,形成人社牵头、部门协同、行业参与的工作模式,打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维权路上的堵点,截至目前,全市16个行政区全部建立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组织。
下一步,天津市人社局将持续关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通过推进全面参保和新业态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力争将更多新业态劳动者纳入保障范围,同时,加大基层调解组织的建设力度,畅通调解仲裁线上线下申请渠道,及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12月1日至31日
市政府办公厅、市网信办、天津海河传媒中心
将在天津新闻广播《公仆走进直播间》
推出特别策划
“汇成果 展新图——2025委办局长访谈”
15位天津市主要委办局局长(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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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出时间
12月1日至31日
每周一到周三
早8:0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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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新闻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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