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滨海新区海域综合整治的通告》发布 严厉查处禁渔期各类非法经营行为

稿源:津滨网   编辑:严玉霞   2021-07-06 20:46

1625569449837017504.jpg

《关于开展滨海新区海域综合整治的通告》

津滨网讯(记者 李韦江)7月6日,记者从滨海新区区委平安滨海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为坚决清理取缔“三无”船舶、非法停靠点,严厉查处禁渔期渔船不返回船籍港休渔以及各种非法经营行为,切实维护海上交通安全、治安秩序,规范海域使用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区委平安滨海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于7月5日发布《关于开展滨海新区海域综合整治的通告》。该通告内容即日起执行。

通告指出,一是凡在滨海新区海域航行、停泊、作业的“三无”船舶,一经发现,一律依法查扣没收。二是所有在滨海新区停泊的渔船应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返回船籍港休渔;逾期不返回的,依法予以强制驱离或强制扣押。对本市籍渔船,同时暂扣捕捞作业许可证、停发下年度油补。三是凡未经批准非法从事船舶停靠经营活动的停靠点,应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由相关部门依法实施强制拆除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除。四是严禁船舶在非法停靠点及相关水域停靠、停留,一经发现,按本《通告》第二条处理。

通告强调,对利用非法船舶、非法停靠点从事经营活动的,依法严厉查处。对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津滨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服务邮箱:jinbinwang2015@163.com 举报电话:25204288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2120170004 备案序号:津ICP备2021001896号-1津公网安备 12010702000020号

天津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举报入口